起初,Levi’s并不被美国的上流社会所接受.很多学校明令禁止学生穿着牛仔裤。
20世纪50年代是Levi’s.最值得怀念的黄金时代。在此期间Levis在欧洲大幅拓展业务.并扩展至整个欧陆.生意与名气随之暴升.
1954年.Levi’s发明了第一件以“Sta一Prest(R)”序列生产的免熨服装.
此时,喇叭裤和阔筒裤开始出现.当时的嬉皮士们(Hippies)喜欢拿这种“不带社会阶层意识.人人可穿”的牛仔裤.任意搭配从跳蚤市场买来的二手服饰,包括印地安流苏皮衣.民俗风味的大披肩等。
刚开始,Levi’s.并不愿与嬉皮为伍.认为这有失于自己明星代言品牌的优雅形象.但它又不甘输于嬉皮市场,于是登高一呼.发动雅痞(Yuppis)重回正统.将嬉皮的多元风貌进行改良,再扣以雅痞的高贵礼指,给自己一个时甩的理由和雅致的称呼。
Levi’s.就是这么聪明地迎合了以贵族自居的美国上流社会人士.当仁不让地把流行的浪尖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掌心里。
就是要这么疯狂的牛仔,无论你是贫民牛仔.还是贵族牛仔,也不管你是嬉皮或是雅痞.你们都得穿Levi’s牛仔裤.因为牛仔就是Levi’s,为牛仔狂所以为Levis狂!